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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美国平权运动矫枉过正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  更新时间:2023-07-03 07:45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6月29日以六票赞成、三票反对,裁定禁止美国大学在招生过程中把种族作为考量因素。6月30日又以同样票数,裁决企业可拒绝为同性婚礼提供服务,同时指总统无权大规模减免学生贷款。这几项裁决均在美国引发巨大反响,自由派认为是社会进步运动自1970年代以来的大倒退,保守派则相信是美国主流价值的拨乱反正。引发判决的被告之一哈佛大学同意服从,停止目前通过平权措施来提高特定族群学生人数的做法。

私立的哈佛大学被指多年来在招生过程中,蓄意歧视成绩优秀的亚裔学生申请而遭到起诉;公立的北卡罗来纳大学被起诉在招生时优选黑人、拉丁裔与美洲原住民,歧视白人和亚裔。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撰写的多数意见书指出,虽然平权行动是“善意的”,但种族歧视违宪。他说:“必须根据学生的个人经历来对待他们,而不是种族。”这一释法符合美国建国重要文献《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精神,法律必须公平地保护具体的个人,不能根据任何集体性的概念,任意歧视特定人群。

这是美国立足于个人权利、基于法律公平性的平等主义原则。然而,随着社会与科技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不断加剧,一些出自于“善意的”左派社会正义运动勃兴,追求改正财富鸿沟扩大的负面影响。在过程中,原本的平等主义逐渐被激进的平均主义所颠覆,从在相同法律规则下强调个人责任和付出的“机会平等”,异化为利用制度力量,刻意实现“结果平等”。哈佛大学等为了增加白人和亚裔之外的学生人数来体现公平性,放弃客观公正的学术标准,正是这种激进意识形态的体现。

西谚云:“通往地狱之路往往由善意铺就”,招生平权措施在追求结果平等之际,却制造了更大的不公。凭借个人努力的白人和亚裔学生,因为肤色违背政治正确而遭遇歧视,失去了入学机会;成绩符合招生标准的黑人、拉丁裔与美洲原住民学生,也因为肤色“正确”,自己的努力却被外界误以为“走后门”而被不公抹杀。《纽约时报》2017年报道,哈佛学生有67%来自美国收入最高20%家庭,其中15%来自收入最高1%家庭;来自收入最低20%家庭的只有4.5%。若要追求结果平等,则同样必须在种族之外增加阶级歧视,如此不断考虑新的划分因素,治丝益棼,伊于胡底?

家庭收入背景的确让学生在竞争上面对不公,但制度性歧视显然不是理想答案。解决不平等现象始终是政治上的重大难题,美国保守派指责平权运动的平均主义旁支,颠覆美国的机会平等价值观,无异于共产主义的借尸还魂。20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誓言要消灭不平等,然数十年间杀人盈野,血流成河,最终非但没能如愿,还产生极权主义这一更恐怖的不公不义。所以,基于个人权利、强调个人责任和努力的机会平等,尽管不是完美方案,套用二战英国名相丘吉尔对西方民主制度的评价,毕竟还是“最不糟糕”的做法。

美国总统拜登过度迎合民主党内极端左派的主张,加剧了前总统特朗普以来的普遍社会对立,民间提起大学招生歧视诉讼以及最高法院的裁决,反映美国体制强大的纠错能力。主流社会回归传统价值观的政治反扑,表明平头主义意识形态当下在美国的影响力,或开始从巅峰下降。美国最高法院去年6月裁决,终止堕胎权利近50年间受宪法保护的情况,显示这两股力量的斗争此消彼长的态势。

鉴于美国强大的全球软实力,最高法院这一系列裁决的影响,必然不会局限于国内。受美国流行文化暗示的欧洲和东亚平权运动,特别是女权主义和性别政治,今后何去何从,无疑是值得密切观察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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