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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国:中国应从严治理英语“外教”


 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  更新时间:2022-09-15 07:55

伍国

2022年8月25日,浙江宁波的美国外教沙迪德故意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相关报道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都对被害时年仅21岁的女生深表同情,也谴责沙迪德。

笔者认为,中国有关部门和学校,应该对外教进行严格审查,从资质、个人背景,到日常行为都应该予以适当监督,以避免这类悲剧发生。

在中国社会持续几十年的英语热中,一直有对“外教”的某种崇拜和依赖。在很多学校和教育机构眼里,学校只有聘用来自英语国家、金发碧眼、以英语为母语的教师,才能使学习英语的学生学到原汁原味的英文,同时能近距离接触英美文化和学习英美人士特有的表达方式和习俗,学校也因此显得很上档次。

在中国国内聘请私人教师的圈子里,这种崇拜也导致英美人士坐地起价,收取的辅导费居高不下,父母仍趋之若鹜。

在笔者看来,在中国教授英语的英美加澳新等英语系国家人士,大概分为三种。

一种是优质公立大学聘用的,确实有高等教育经验甚至专业研究背景的学者;另一种是具有宗教背景,由与教会相关的机构派到中国教英语的人员。这部分人并不公开传教,但也不会隐瞒自己的背景,教学也能中规中矩;最后一种就是鱼龙混杂,混迹于一些民办英语机构和私教圈子,靠教英语挣钱,到处游山玩水的英语国家人士和留学生。

由于英语教育市场的庞大和中国社会对外教的过度仰慕,第三类教师中,不少人不学无术,而且被宠得为所欲为。笔者在中国就听友人说起,一个“外教”在学习英语的中小学生群里,公然羞辱一个中国小女孩,要她承认自己是个“白痴”。对这种在英美社会难以想象的侮辱儿童人格的行为,一方面由于“学英语”的需求而被中国社会所容忍,另一方面,中国父母也难以找到合适渠道,投诉一个自由职业的外教。

在宁波案中,如果以西方社会标准和通行的大学校规来看,最重要的不是外教沙迪德在和中国女学生建立恋爱关系的过程中,隐瞒自己有家室而且并未离婚的事实,更在于不论教师婚姻状况如何,英美大学都明文规定,师生之间不能有情感关系和性关系。这是为了维持师生关系的专业性,并保证对其他同学公平,也防止教师作为年龄、阅历、地位强势的一方,对学生的剥削和宰制。

在美国受过高等教育的外教沙迪德,不可能不知道美国社会的通行做法,以及高教界对教师的伦理要求;不过一旦身处中国,他就开始对女学生死缠烂打,显然是看准中国没有相关的严格规定,即使有,也难免对外教网开一面的弱点。同时,这类人也很明白,中国女大学生一般来说有较为服从教师权威的倾向,所以把师生之间本来就不太对等的关系,变成自己予取予求、随意操纵的工具。

笔者并不是说在中国教师和中国学生之间,就不存在不平等的权力关系,甚至情感游戏乃至性剥削;但是,在双方都是中国人的情况下,学生一方多多少少有一些办法保护自己,例如向校方和更上级部门举报、上网揭露等等,但这些办法在面对一个外国人时往往无法奏效。这使得这个案子中的中国女生,完全处于无法拒绝,无法摆脱,也无处申诉的绝对弱势地位,是极其残酷和不公平的。

在这起悲剧之后,中国的大学应当仔细审查外教背景、资质,而且要特别注意学生对外教品行的反馈。假如这名受害女生在纠缠过程中,能够向学校反映,学校也能及时对外教和双方的纠葛深入调查,并警告外教不能违背女生意愿继续纠缠,或实施更严厉的纪律惩戒,对女生相应保护,这起悲剧是可以避免的。

其实,就英语学习来说,真正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向外国人教授母语者,虽然有天然的语言文化优势,但这种优势并不能自动转换为对母语本身的理性认知,反而可能因为依赖母语本能,而出现从未思考过某些语言现象和规律的缺点。因此,向外国人教授自己母语的教师,同样要研究教学方法,掌握学习者的心理和习惯,不断总结。这个专业的过程不是“原汁原味”能代替的。除了专业水准以外,重要的还是严格加强对外教的伦理要求,并警示相关法律后果,不能容许一些西方人借“教英语”,把中国的大学和教育机构当成“谈恋爱”的场所。

作者是美国阿勒格尼学院

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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