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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深圳市长陈如桂涉受贿罪 一审被判无期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8-06 18:21

曾任深圳市长的陈如桂涉嫌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央视新闻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二(8月6日)早上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受贿一案。

法院对陈如桂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建委主任、市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08亿余元(人民币,约2004万新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如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陈如桂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现年62岁的陈如桂在广州深耕27年,担任过广州市建委副主任、主任,广州市政府秘书长;2010年跻身中共广州市委常委,先后任市委秘书长、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年,他转任中山市委书记,隔年出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跻身副部级。

2021年4月,陈如桂辞去深圳市长职务,转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并于2022年1月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到同年6月1日落马,12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陈如桂被通报落马时,熟悉广州城建系统的人士告诉财新网称,广州从2002年开始消灭“烂尾楼”,陈如桂负责这项工作十余年,而这恰恰是广州官场腐败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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