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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被判死缓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5-30 07:21
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被判死缓

(北京综合讯)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何泽华因受贿等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得减刑、假释。

据央视新闻报道,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三(5月29日)一审对何泽华做出上述判决。

何泽华被指在1998年至2023年,利用各种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9.43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约1.76亿新元)。

2014年至2016年,何泽华在离职后,利用原担任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共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继续受贿147万余元。

中国星期二也宣布,中国华融国际控股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超过11.08亿元,一审被判死刑。他是继中国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后,第二名被判处死刑的“华融系”高管。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将从9月1日起实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明确国企管理人员的数十种违法行为及处分规则。

其中,国企管理人员若散布有损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言论;拒不执行或者变相不执行国企改革发展和中共党建有关决策部署;在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对外交流等工作中损害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将被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会被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此外,国企管理人员公开发表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反对中共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等,予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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