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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5年后 云南省审计厅原厅长刘明主动投案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5-28 17:30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5月28日消息: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明(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刘明,汉族,1956年3月生,云南石屏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昆明市五华区委书记,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工委书记,临沧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大理州委书记等职,2012年2月任云南省审计厅厅长,党组书记,2016年卸任。

刘明曾涉孙小果案,被处分。

2019年12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经查,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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