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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初选案判刑:戴耀廷判监10年 黄之锋56个月


 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  更新时间:2024-11-19 11:40
港初选案判刑:戴耀廷判监10年 黄之锋56个月

香港民主派初选案判刑结果出炉,涉案45人被判刑,其中主脑戴耀廷被判监禁10年,黄之锋坐牢56个月。

综合香港01、东网、星岛头条和《明报》报道,香港法院星期二(11月19日)宣判,戴耀廷判囚10年,何桂蓝七年,邹家成93月,三人判囚最重,其余被告则是约50至80多月不等。

民主派在2020年举办初选时,被指曾协议若民主派能取得过立法会半议席,会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以瘫痪港府。

47名涉及组织及参与的人士,事后在《香港国安法》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下被提控,其中31人认罪,余下16人经审讯后,14人被裁定罪成。有罪的45人,星期二在西九龙法院判刑。

法院判刑前,有市民通宵在庭外排队,排队人数到了早上8时许已增至近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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