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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07-17 07:21

(北京综合讯)中国首都北京市发布文件订明,中小学教材须在官方发布的教材目录中选用,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一般也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综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和《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教委7月5日发布《中小学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对该市中小学教材选用作出上述规定。

文件订明,教材版本选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教材使用周期内,除国家、市有统一要求外,一般不得中途更换。

文件还提到,经评估确实存在与教育教学不相适宜的情况需更换教材版本,教材选用单位应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教材。出现严重违反选用程序规定、采用不正当手段干预选用过程和结果、课前没有按时到书、擅自改动审定后教材内容、教材出现严重问题等特殊情形,选用单位应重新选用教材。

中国教育部2020年初曾印发境外教材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选用,凡选必审,为我所用,严格把关”,并明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选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南方都市报》2020年曾报道,深圳外国语类的一些名校因中国现行英语教材较简单,会使用境外英语教材,常用的有朗文、剑桥、牛津等,有的是以境外教材为主,涉及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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