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

河北初中生杀人案宣判 一未成年被告被判无期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  更新时间:2024-12-30 12:35

河北省邯郸市一名13岁初中生,今年3月因被三名同学以残忍手法杀害,震惊中国社会。当地法院星期一对此案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2年,以及不予刑事处罚。

据央视新闻报道,河北省邯郸市中级法院星期一(12月30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姓学生、李姓学生、马姓学生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张姓学生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李姓学生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马姓学生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邯郸市中级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姓学生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报道称,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姓学生、李姓学生(均时年13周岁)与同班同学王姓被害人(殁年13周岁)存在矛盾,经张姓学生提议,二人多次共谋杀害王姓被害人后平分王姓被害人钱财。张姓学生选定一废弃蔬菜大棚为作案地点,并提前携带铁锹挖坑进行犯罪准备。

3月10日下午,张姓学生将王姓被害人骗出,因李姓学生的电动自行车需置于被告人马姓学生(时年13周岁)家充电,李姓学生骑马姓学生的电动自行车载马姓学生,张姓学生骑自己的电动自行车载王姓被害人,共同前往张姓学生事先选定的蔬菜大棚。途中,李姓学生受张姓学生指使将二人欲杀害王姓被害人一事告知马姓学生。

四人进入大棚后,张姓学生首先持铁锹动手并直接实施杀害王姓被害人的行为,李姓学生帮助控制王姓被害人,马姓学生见状离开大棚。张姓学生、李姓学生共同致王姓被害人死亡后,将尸体掩埋。他们三人随后骑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张姓学生将王姓被害人手机微信账户中的钱转入自己微信后与李姓学生平分,将王姓被害人手机卡取出指使马姓学生砸毁,将手机交由李姓学生扔弃。案发后,马姓学生首先交代并指引公安人员找到埋尸现场。

邯郸市中级法院认为,张姓学生、李姓学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姓学生、李姓学生故经预谋后将王姓被害人杀害并埋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鉴于马姓学生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照《中国刑法》规定,不予刑事处罚。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姓学生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中国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的应负刑事责任,但18周岁以下的,均不适用死刑。部分网民认为,这不足以震慑校园霸凌者。

浏览热度: °

热点关注新闻

延伸阅读推荐

本站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2016-2024
联合早报中文网手机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