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涉受贿被判无期徒刑
中国官方通报,中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涉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星期五(12月27日)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受贿案,对商黎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商黎光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商黎光在1999年至2023年间利用担任中共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中共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中共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中共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04亿余元人民币(1900万新元)。
法院认为,商黎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商黎光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绝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1岁的商黎光是河北巨鹿人,长期深耕河北省,曾任河北省邢台地区纪委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河北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河北省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3年,商黎光出任河北省纪委常委,后兼任河北省纪委秘书长,2005年至2006年间到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2010年任河北省纪委副书记。
商黎光2013年任河北省秦皇岛市长,2014年调任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2016年兼任河北省委常委,2017年跨省履新,出任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兼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直至去年9月在任上被查。他今年2月被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3月被最高检作出逮捕决定,检察机关7月对他提出公诉,法院10月开审指控他受贿逾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