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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立教育局长学校陪餐机制 每月不少于一次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11-10 20:35

福建省福州市制定教育局局长学校陪餐工作机制,规定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据“福州教育”官方微信公号星期六(11月9日)消息,福州市教育局制定局长陪餐制,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等。

据介绍,陪餐人员为福州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机关处(科)室负责人;陪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校。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

消息说,福建省福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昕一行11月5日赴闽侯一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督导工作,并在学校陪餐。

游昕强调,学校食品安全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一要建立食品采购台账记录制度。二要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三要落实局长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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