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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周世虹:建议明确支持“职业打假人”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3-05 17:39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赵方园)3月4日,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正式开幕。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安徽省委会副主委周世虹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今年自己提交了一份关于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明确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行为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

周世虹认为,“职业打假人”是“市场清道夫”,是一种市场监督补充机制,也是一种群众参与机制,面对假冒伪劣产品和消费欺诈的严峻形势,只有营造对假冒伪劣产品人人喊打的局面和氛围,形成群众参与打假的社会共治,才能对造假和欺诈构成全面打击和震慑。

“只要是假冒伪劣产品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不管打假人是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只要他发现、揭露并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消费欺诈就值得鼓励和支持,在打假和造假之间必须选择支持打假,而不是造假。”周世虹表示,至于打假的目的是否是为了获得报酬、营利并不重要,更不存在诚信问题;重要的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为什么“产假”、“售假”,所“打”的产品是否是假冒伪劣,如果不是,他就是想获得报酬和逐利也不可能。

周世虹提出,依靠假冒伪劣产品形成的经济繁荣是虚假繁荣,更不是高质量发展。相反,假冒伪劣产品和消费欺诈直接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营商环境和国家形象,对其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存在平等保护问题。调动群众参与监督,实行惩罚性赔偿,将假冒伪劣产品逐出市场是优化和推动市场优胜劣汰的正当措施。真正反对“职业打假”的只是利用舆论和影响维护自身不当利益的少数人,不值得支持。

“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中支持公民打假、职业打假是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司法成果的维护。”周世虹说。

对此,周世虹建议,全国人大和相关司法、执法部门统一思想,尽快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在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中统一裁判原则,旗帜鲜明地支持“职业打假人”打假行为,并坚持对假冒伪劣产品严格实行惩罚性赔偿。

编辑 阎侠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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