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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干部未按规定报告私自出国13次被撤职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4-01-31 16:16

上海一名中共干部因未按规定报告私自出国13次,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据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星期二(1月30日)消息,上海市嘉定区某单位干部王某因13次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因私出国(境)事项,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王某热衷于出国旅游,但认为审批流程繁琐,且担心出国次数过多“影响不好”,便动起歪脑筋。按照规定,他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由单位统一保管。为了绕开组织程序,他假借遗失重新办理了证件。

2015年至2019年,他多次编造国内旅行目的地申请公休假,实则前往俄罗斯、泰国、日本等国游玩。

嘉定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说:“王某身为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却十分淡薄。”王某一直心存侥幸,以为组织不会发现,所在单位对其频频请假外出的情况也没有引起重视,管理松懈,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尽早遏制,教训深刻。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上周还通报另一起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被双开的案例。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霖1月22日被“双开”,通报称其“毫无组织原则,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率长江上个月被“双开”,通报同样包括“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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