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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前反贪局长李少华退休后被开除党籍


 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  更新时间:2021-12-08 09:25

山东省纪委监委昨天发布消息,曾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12年、反贪局局长五年的退休女厅官李少华被开除党籍。

根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山东省纪委监委在通告称,经查,李少华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案件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告还说,李少华严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政府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少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今年67岁的李少华,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 李少华曾长期在山东省检察系统工作,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李少华出任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01年12月晋升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值得注意的是,1997年5月至2002年4月,李少华任山东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一职长达五年。反贪污贿赂局此前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其职权主要是办理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等工作。

2013年1月,58岁的李少华调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年3月卸任副检察长职务,她担任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长达12年之久。

2017年2月,李少华由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升为主任委员。2018年2月,李少华退休,直至三年多后被查。

报道指出,李少华从事多年反贪工作,任内办理了多起贪腐大案。比如被判处死缓的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

李少华当时受访说:“查办陈兴銮案,显示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不管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功劳有多大,只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查处,决不手软。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腐败分子,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2011年6月,李少华曾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身份参与大众网“请问检察长”栏目,接受各地网友“实名举报”,举报涉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受贿问题、村干部的贪污问题、福利分房问题和粮食局干部挪用公款问题等。对网友的实名举报,李少华称要“件件有回复”,要深入调查每一个网友的举报,给网友明白放心的答复。

2014年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专题审议。时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少华在面对反贪成绩单时感慨地说,山东省检察机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数量递增,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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