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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入台诉愿被驳回 前央视记者王志安将起诉台移民署


 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  更新时间:2024-09-26 11:40

中国大陆前央视记者王志安今年1月到台观选,期间在一档网络节目涉嫌歧视身障人士被台湾政府禁入境五年,王志安随后向台湾内政部移民署提出诉愿却被驳回,他指控这是一种政治裁定,将正式起诉台湾移民署。

王志安在今年1月台湾选举期间到台观选,期间参加网络节目“贺珑夜夜秀”时,疑似影射民进党利用残疾人士造势煽情,同时模仿残障人士无法挺直头部的姿态,口中喊“支持民进党,抢救王义川”,被批评歧视身障人士。

台湾内政部后来以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由禁止王志安入境台湾五年,王志安不满内政部的行政处分提起诉愿,但他近日收到行政院函件,内容显示驳回他的诉愿,维持原裁定。

王志安星期三(9月25日)在社交媒体X发文,抨击这是民进党政府对他言论的报复,属于政治裁定,并表明将正式起诉台湾移民署。“我就要看看,中华民国的司法体系,是否能够超越党派,为大陆地区的人民,提供救济。”

根据王志安贴出的行政院诉愿裁定书,他主张到台无偿受访谈选举观选心得,符合台湾教育部字典对观光一词包含“参观他国的文物制度、政教习俗”的解释,且他的言行没有逾越观光目的。

他说,内政部的处分忽略观察台湾政治选举制度心得的政治性言论自由,并带有告诫其上节目与台湾人民交流选举经验及心得的意味,属于事后追惩,违反比例原则。

不过,台湾内政部答辩指出,大陆人民到台须依据其赴台目的以及申请事由,并应遵守相对应事由的规范,不得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的活动或工作。

台湾内政部称,王志安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活动的事实“已足堪认定”,裁定王志安五年内不予许可他申请到台从事观光活动,“于法并无违误”。

台湾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认为,内政部未对王志安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或直接针对言论所传达的讯息、思想或观点等进行规范,已经内政部诉愿答辩书论明,“核无违误,亦与比例原则无违,所诉实难采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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