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因怨恨杀死七岁继子抛尸化粪池
中国广东江门开平市七岁男孩去年7月1日失联,遗体两天后被发现在一处废弃化粪池中。后经警方调查,疑犯系男孩的继父关某敏,他交待称因怨恨孩子不服管教将其杀害。
据澎湃新闻报道,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江门中院2019年12月认定关某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且对关某敏限制减刑。对此,广东高院复核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裁定书显示,关某敏对孩子进行殴打,并将孩子装进编织袋内打上死结扔进三级化粪池内。关某敏多次按压编织袋至池底,直至孩子不再动弹。为掩盖其犯罪,关某敏将编织袋塞进旁边有盖的二级化粪池内隐藏,之后返回家中。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关某某系头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合并窒息死亡。
据媒体报道,关某某的遗体被找到时,在化粪池边,其继父关某敏一度情绪失控,哭得厉害,这一幕被很多当地村民看到。另据江门日报报道,发现关某某的遗体前,关某某的父母从派出所回到家中,二人相互搀扶,十分虚弱,一聊起孩子的情况便泣不成声,悲痛不已。
前述刑事裁定书显示,江门中院2019年12月审理认定,关某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且限制减刑。关某敏未上诉。
广东高院复核查明,关某敏2019年6月29日因琐事教训七周岁继子(关某某)时受到家人责骂,便怨恨在心。同年7月1日0时许,关某敏趁家属熟睡时,将孩子叫醒并对其责罚。随后,关某敏产生杀害孩子的恶念,遂在家中拿了一个装化肥的编织袋和两条绳子,避开自家监控设施,将孩子带至开平市赤坎镇文体中心南侧围墙外化粪池边,之后对孩子进行殴打,并将孩子装进编织袋内打上死结扔进化粪池内。
广东高院认为,关某敏作案手段凶残,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原审判决认定关某敏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所作宣告刑并无不当。因此,广东高院核准了江门中院的上述刑事判决。